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谋事在人,成事在天。很多事情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才会得到运气的眷顾。小奥为各位考生整理了注册会计师会计的答疑,小伙伴快进来看看吧!甲公司2×18年12月3日与乙公司签订产品销售合同。合同约定,甲公司向乙公司销售a产品200件,单位售价为10万元(不含增值税),单位成本为6万元(未计提存货跌价准备);乙公司应在甲公司发出产品后1个月内支付款项,乙公司收到a产品后4个月内如发现质量问题有权退货。甲公司于2×18年12月10日发出a产品。根据历史经验,甲公司估计a产品的退货率为20%。至2×18年12月31日止,上述已销售的a产品尚未发生退回。甲公司于2×18年度财务报告批准对外报出前,a产品发生退回50件。至a产品退货期满,2×18年出售的a产品实际退货60件。假定按税法规定,公司发出商品时应确认收入的实现。资产负债表日后期间,实际发生退货时可以调整报告年度的应交所得税。甲公司适用的所得税税率为25%。下列关于甲公司2×19年a产品销售退回会计处理的表述中,错误的是()。a.a产品发生的60件退货中,日后事项期间发生的50件退货应作为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处理,日后事项期间之后发生的10件退货应冲减2×19年的销售收入b.日后事项期间之后发生的a产品销售退回会减少2×19年销售收入c.日后事项期间之后发生的a产品销售退回会增加2×19年销售收入d.日后事项期间之后发生的10件退货不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正确答案:c【提问】老师。怎么选c了?【答疑】尊敬的学员,您好:错误是c,题目选错误事项,a是对的。就不用选。如果有疑问请继续提问,老师会耐心等你,小伙伴加油!曲折,在备考的旅途中难以避免。面对曲折,有人失却了奋进的勇气,熄灭了探求的热情,而有人却确立了进取的志向,鼓起了前时的风帆,从而磨练出坚韧不拔的性格。小奥这里会继续帮助大家,为大家更新注册会计师考试答疑的!注:答疑内容出自东奥《会计》教研团队(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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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会税法重点突出,且“重点恒重”,只要大家能够分清各大税种以及对应的要素,通过考试就指日可待了。以下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法原则,快来学习吧!推荐阅读:2022年注册会计师《税法》重要知识点全梳理【内容导航】税法原则【所属章节】第一章税法总论【知识点】税法原则税法原则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四项,税收法定原则是核心)和税法适用原则(六项)。税法原则(四基、六适):考点1:税法基本原则(★★★)税法基本原则是统领所有税收规范的根本准则,为包括税收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在内的一切税收活动所必须遵守。税收法定原则是税法基本原则的核心。(2014年、2017年都考过此知识点)1.税收法定原则也称为税收法定主义,是指税法主体的权利义务必须由法律加以规定,税法的各类构成要素都必须且只能由法律予以明确。税收法定主义贯穿税收立法和执法的全部领域,其内容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1)税收要件法定原则——立法角度①国家对其开征的任何税种都必须由法律对其进行专门确定才能实施;②国家对任何税种征税要素的变动都应当按相关法律的规定进行;③征税的各个要素不仅应当由法律作出专门的规定,这种规定还应当尽量明确。(2)税务合法性原则——执法角度①要求立法者在立法的过程中要对各个税种征收的法定程序加以明确规定,既可以使纳税得以程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成本,又尊重并保护了税收债务人的程序性权利,促使其提高纳税的意识;②要求征税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征税过程中,必须按照税收程序法和税收实体法律的规定来行使自己的职权,履行自己的职责,充分尊重纳税人的各项权利。2.税收公平原则一般认为税收公平原则包括税收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即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同的税负相同(横向公平);负担能力不同的税负不同(纵向公平)。税收公平原则源于法律上的平等性原则。强调“禁止不平等对待”的法理。【举例】《个人所得税法》中对综合所得实施累进税率,所得越高税负越重,量能课征,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税收公平原则。3.税收效率原则税收效率原则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指经济效率,二是指行政效率。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4.实质课税原则是指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举例】如果纳税人通过转让定价或其他方法减少计税依据,税务机关有权重新核定计税依据,以防止纳税人避税与逃税,这样处理体现了税法基本原则中的实质课税原则。考点2:税法适用原则(★★★)1.法律优位原则其基本含义为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还可进一步推论为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效力;效力低的税法与效力高的税法发生冲突时,效力低的税法即是无效的。2.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以往的行为不能用现在的规则约束)新法实施后,之前人们的行为不适用新法,而只沿用旧法。【举例】自2016年12月1日起对超豪华小汽车,在生产(进口)环节按现行税率征收消费税基础上,在零售环节加征消费税。假定在2022年3月,汽车销售企业被查出其2016年10月隐瞒超豪华小汽车零售额,按照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2016年12月1日以前发生的超豪华小汽车销售额不应按照现行政策缴纳零售环节消费税。3.新法优于旧法原则(行为对应新旧多项规则的,新规优先)也称后法优于先法原则,即新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4.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定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本原则打破了税法效力等级的限制,居于特别法地位级别比较低的税法,其效力可高于作为普通法的级别比较高的税法。【举例】我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对于企业当年的公益性捐赠只有限额12%的标准,没有全额扣除的标准,但自2019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组织或者县级(含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和直属机构,用于目标脱贫地区的扶贫捐赠支出,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5.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即实体法不具备溯及力,而程序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溯及力。【实体法从旧举例】同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新法只从新规定开始的时段实施,不溯及以往,以往还按照旧的规定执行。【程序法从新举例】2001年5月起实施的税收征管法规定,企业在银行开设的全部账户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按照程序法从新原则,不论是2001年5月以后设立的新企业还是以前设立的老企业继续经营的,不论是企业2001年5月以后开设的银行账号还是以前开设沿用下来的银行账号,现存的经营用的银行账号都要向税务机关报告。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6.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即在税收争讼发生时,程序法优于实体法,以保证国家课税权的实现。【举例】按照现行《征管法》,纳税人必须在缴纳有争议的税款或提供担保后,税务行政复议机关才能受理纳税人的复议申请,这体现了税法适用原则中的程序优于实体原则。特别提示:(1)注意区分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2)注意税法适用原则中的“冲突”或“例外”:新法优于旧法原则vs特别法优于普通法新法优于旧法原则vs实体从旧、程序从新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vs法律优位原则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刘颖老师:2022年注会税法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以上就是2022年注会税法重要知识点——税法原则相关内容,大家学会了吗?这部分知识点很重要,需要大家牢记于心哦!(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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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备考的号角已经吹响,想要在竞争中取得成功,那就要不懈奋斗!!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明确备考重点,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请各位考生跟紧小编的节奏,一起备考吧!【内容导航】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所属章节】第一章总论——第四节会计要素及其确认与计量【知识点】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会计要素计量属性及其应用原则(一)会计要素计量属性1.历史成本在历史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购置时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或者按照购置资产时所付出的对价的公允价值计量;负债按照因承担现时义务而实际收到的款项或者资产的金额,或者承担现时义务的合同金额,或者按照日常活动中为偿还负债预期需要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2.重置成本在重置成本计量下,资产按照现在购买相同或者相似资产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负债按照现在偿付该项债务所需支付的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计量。3.可变现净值在可变现净值计量下,资产按照其正常对外销售所能收到现金或者现金等价物的金额扣减该资产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用以及相关税费后的金额计量。4.现值在现值计量下,资产按照预计从其持续使用和最终处置中所产生的未来净现金流入量的折现金额计量;负债按照预计期限内需要偿还的未来净现金流出量的折现金额计量。5.公允价值公允价值,是指市场参与者在计量日发生的有序交易中,出售一项资产所能收到或者转移一项负债所支付的价格。(二)各会计要素计量属性之间的关系历史成本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者负债过去的价值,而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以及公允价值通常反映的是资产或者负债的现时成本或者现时价值,是与历史成本相对应的计量属性。(三)会计要素计量属性的应用原则企业在对会计要素进行计量时,一般应当采用历史成本。在某些情况下,为了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实现财务报告目标,企业会计准则允许采用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公允价值计量的,应当保证所确定的会计要素金额能够取得并可靠计量,如果这些金额无法取得或者可靠地计量的,则不允许采用其他计量属性。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张志凤老师-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张志凤老师:2022年注会会计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注会的学习需要日积月累,和小编一起坚持到最后吧!(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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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备考正在进行中,基础阶段备考就是要对教材进行全面学习!为了帮助考生朋友们更好的掌握教材内容,小编整理了注册会计师考试会计科目的重要知识点,请各位考生跟随小编一起备考吧!【内容导航】存货期末计量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所属章节】第二章存货——第三节期末存货的计量【知识点】存货期末计量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存货期末计量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原则资产负债表日,存货应当按照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存货成本高于其可变现净值的,应当计提存货跌价准备,计入当期损益。注:本文知识点整理自东奥张志凤老师-基础精讲班课程讲义●●●●●2022年注会考试基础阶段备考资料推荐全年学习计划2022年注会全年学习计划!基础阶段备考正在进行中教材变化解读张志凤老师:2022年注会会计教材变化解读及备考建议名师课程免费听2022年注会新课开讲!32位名师课程免费听,赶快收藏!轻松过关®试读2022年注会《轻松过关®》系列图书试读来袭!2022年注会考试备考正在进行中,考试时间为8月26日-28日,制定合理备考计划,才有更大的通关可能性!(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的转载)...
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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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会计你知道轻一是什么意思吗?作为考生学习的重要依据,中级会计考试材料必须正确选择!选好!那轻一怎么样?让我们一起来看看。你知道中级会计轻一是什么意思吗?很多考生不知道什么是轻一。轻一作为一本24年的名著,被会计考生公认为准备考试。「必备好书」。轻一连续四年蝉联天猫「双十一」2020年,考试书冠军成为淘宝教育第一个销量超过1亿元的品牌。收集东奥名师,深入研究教材变化,花了210天的时间雕刻和修改!本书适用于所有准备中级考试的学生。本书大而全,包括所有知识点,并与考试相结合。零基础学生可以用来巩固基础,有基础学生可以用来加强和提高。二、2022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官方教材上市吗?官方已经出版,但没有收到官方入口的通知。入库后,我们将尽快向学生发货。非疫情控制区预计3月底前陆续发货,发货后会给你发物流短信提醒。也可以随时关注订单物流状态!三、2022年注册中级会计师入口关闭了吗?还没有!中级会计考试报名时间为2022年3月10日至31日,报名网站为htt://kz.mof.gov.c/”(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部分的地区会有所不同,考生们应以本地的报名简章为准。说明:
2022-0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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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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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名投资者沃伦·巴菲特(warrebuffett)解释了他成功投资的神秘诀窍,只有一句话:当别人害怕时,你应该贪婪,当别人贪婪时,你应该害怕。这实际上是一个美丽而简单的例子,它为他赢得了数十亿美元。那么,真的这么简单吗?只要你做了与他人相反的事情,你就能解决这个问题吗?当然不是。但它几乎就是这么简单。相反,它只是一个远见的触发器。在过去的25年里,我一直在研究和系统地应用闪光的远见,我发现了它的七个触发器。从确定性开始(用硬趋势预测会发生什么)。洞察先机(基于你所知的未来,确定策略)。变革(利用技术驱动的变革发挥你的优势)。跳出你面临的问题(这不是真正的问题)。相反(看没人关注的方向,做没人做过的事)。重新定义和再创造(用强有力的新方式识别并利用你的独特性)。引领未来(否则别人会给你一个未来)。并不是所有这些触发器都用于每一个闪光的愿景,但大多数人至少使用过其中一些。你可以把它看作七个类似于音乐的音符,并不是所有的旋律都用于七个音符。但如果你想知道如何写音乐,你最好知道这七个音符,因为你迟早会需要它们的。如果您定格并检查戴尔·摩根的思维过程会发现许多触发远见的触发点。这也适用于石油钻井平台的概念。事实上,我们跟踪了几个这样的例子。当然,戴尔是发明家,我只是技术预测员。但如果你使用我们的方法,你也可以在生活中轻松地使用相同的原则。正如前面提到的,在过去的25年里,我们公司一直在跟踪各个领域的尖端创新技术。我们熟悉石油钻井的细节(雪佛龙、埃克森美孚和壳牌都在我们的客户名单上),并研究机器人和其他技术问题。因此,石油钻井平台的例子始于远见的第一个触发器从确定性开始。由于熟悉技术的发展趋势,我知道什么技术可以实现,什么技术不能实现,技术是如何变化的,以及技术未来最重要的可能性。换句话说,实现第二个触发器的洞察力机会。因为我知道未来几年将会有非凡的跨越式技术,这使我能够以一种新的、看似不可能的方式工作,而不仅仅是改进人们所做的事情。这是第三个触发器的变化。在石油钻井平台的例子中,人们认为最大的问题是如何保护水面钻机。然后我们决定完全跳过它,而不是试图解决它。使用第四个触发器跳过你面临的问题,让钻机离开水面。那么,把它们放在哪里呢?通过第五个触发器反其道而行,钻机可以放在海底。我们该怎么办?使用第六个触发器重新定义和再创建。前列腺手术和eva重新定义航天维修技术,彻底重塑海洋石油提取过程。就这样,在这个快速思考的过程中,只使用了六个远见触发器。当我们回顾整个过程时,它看起来非常有组织和连贯。这发生在我准备演讲的那一刻,真正的远见更直观、更快。事实上,这是一个实际的问题。使用远见触发器就像行走一样。当你分解行走过程时,它会非常复杂:将重心转移到脚趾,然后从左转移到右摆动你的手臂。如果你必须考虑如何锻炼每一块肌肉,你就会感到不知所措。因此,婴儿很难开始学习步行。然而,今天你可以不假思索地向前迈进。远见也是如此。一开始,你应该有意识地锻炼七个心理过程,一次一次,慢慢地小心。随着时间的推移,它会变得更加自然,最终顺利使用,几乎毫不费力。注:以上摘自本书前言。————————————–本书书摘:我们经常设定自己的限制,专注于我们不知道或不能做的事情。我们应该养成从确定性开始的习惯,列出我们已经知道的事情。物价涨跌,利率波动,政党轮换。在追求专政带来的明显安全之后,人们向往自由主义带来的个人自由。社会标准从开放到保守和开放。就像钟摆放在某个极点,就会向相反的方向摆动。要解决最困难的问题,关键是要意识到我们面临的不是真正的问题,它们可能只是干扰我们的视线,而真正的问题隐藏在这些错误的想法之后。摆脱你面临的最大问题是摆脱现有的情况,获得更清晰的视角,这往往会触发远见,带来新的机会。问题不是我们需要解放思想的新方法,而是彻底改变思维模式本身。通常,当你告诉人们前瞻性的事情时,你会得到两种反应。一百个观众中有两个可能会考虑你说的话,并说‘这很有趣。’他们认为这是可能的。其他98%呢?他们会不假思索地否认你。因为他们认为你威胁到现状。他叹了口气,耸耸肩说:先知是孤独的。更多书摘…————————————–原作名:flahforeight:howtoseetheiviileaddotheimoile作者:[美]丹尼尔·/约翰·戴维·曼金丽欣评分:8.1这本书的作者领导的机构是世界著名的预测者,数百次准确地预测了巨大的变化,没有失败。这本书首次公开了作者准确预测的逻辑,并建立了远见,以了解7未来的原则。它一出版,就在亚马逊最畅销的书中排名第一,受到了美国商业精英的热烈追捧。如今,只有少数人有远见。远见是一种可以开发、细化和强化的技能。如果你跟着这本书养成正确的习惯,你也可以看到硬趋势。...
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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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开始告诉你我的想法之前,我想解释一下,我是一个愚蠢的人,我真的不知道我需要知道什么。无论我在生活中取得了多少成功,主要的原因都不是我知道多少,而是我知道在无知的情况下该怎么办。我一生中学到的最重要的是一种基于原则的生活方式,它帮助我找到真相是什么,以及如何相应地采取行动。我现在分享这些原则的原因是,在生活的这个阶段,我更关心的是如何帮助别人成功,而不是让自己更成功。因为这些原则让我从别人那里受益匪浅,我想和你分享。这些原则的价值取决于你将如何对待它们。原则是根本真理,它构成了行动的基础,让你通过行动实现生活中的愿望。原则可以不断应用于类似的情况,以帮助你实现目标。每一天,我们每个人都会面对纷至沓来的、必须做出反应的各种情况。假如没有原则,我们将被迫针对生活中遇到的各种难以预料之事孤立地做出反应,就好像我们是头一次碰到这些事一样。但假如我们把这些情况分成不同的类型,并且拥有处理不同类型情况的良好原则,我们就能更快地做出更好的决策,并因此过上更好的生活。拥有了一系列良好的原则,你就拥有了一系列成功的秘诀。所有成功人士都是依据原则行动的,这些原则帮助他们取得成功,只是选择在什么方面成功因人而异,所以他们的原则也因人而异。做一个有原则的人意味着总是按照可以清楚解释的原则做事。不幸的是,大多数人无法清楚地解释他们的原则。遗憾的是,人们很少写下自己的原则与他人分享。我真的很想知道阿尔伯特·爱因斯坦,史蒂夫·乔布斯,温斯顿·丘吉尔,列奥纳多·达·芬奇和其他人追求的原则是什么,这样我就可以理解他们追求的目标是什么,他们是如何实现目标的,并比较他们的不同做法。我想知道在他们看来,最重要的原则是什么,那些想让我投票给他们的政治家,以及决定影响我的人。我们有一个共同的原则,可以把我们联系起来,形成家庭、社区、国家和跨国朋友?还是我们的原则是相互对立的,导致我们的分裂?这些原则是什么?我们应该具体解释我们自己的原则。现在,理解我们的原则对我们来说非常重要。我的希望是,阅读这本书将鼓励你找到你认为最合适的原则,并写下它们。这将使你清楚地了解你的原则,并更好地理解彼此。这样,你就可以在更多的情况下改进你的原则,反思你的原则,这将帮助你做出更好的决定,让别人更好地理解你。注:以上摘自本书导读。————————————–原作名:pricile:lifeadwork作者:[美]瑞·达利欧翻译:刘波/岐相评分:8.4保持谦逊和开放,这样你就可以用你最好的想法。在书中,作者分享了自己的生活经历,以及从经历中总结出来的生活和工作原则,使他受益匪浅。本书共享的原则包括21条高原则、139条中原则和365条分原则,涵盖人与公司管理两个方面。在书中,我们可以看到作者如何运用这些原则来实现他的人生目标。...
2022-04-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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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在中级会计如果你在考试中取得好成绩,你必须在准备考试的路上努力工作。我相信所有的努力都会得到回报!预习阶段的知识点已经整理好了。来和小编一起看看。!知识点最大诚信原则1.如实告知义务如果保险人(保险公司)在签订保险合同时询问保险标的或被保险人的相关信息(投保人的通知义务仅限于保险人的范围和内容),投保人应如实通知。2.违反最大诚信原则的后果(1)合同能否终止?①保险人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保险人决定是否同意承保的,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②保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投保人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仍收取保险费,并按照最大诚信原则终止合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③保险人终止合同的权利,自保险人知道终止原因之日起30天以上不行使,保险人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以上不得终止;发生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应当承担赔偿或者支付保险费的责任。(2)如果保险合同终止,已支付的保险费能退还吗?①故意:不赔不退如果投保人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支付保险费的责任,也不退还保险费。②重大过失:不赔而退投保人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的,对保险事故有严重影响。保险人不承担赔偿或支付合同终止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但应当退还保险费。3.特身保险年龄申报不真实的特殊规定(误告)(1)谎报年龄突破承保年龄底限被保险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的,保险人可以终止合同,按照合同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保险人知道被保险人未如实告知的,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保险人知道终止原因之日起30天以上或者自合同成立之日起2年以上的,保险人不得终止合同。(不支付保险费,不退还保险费,有现金价值)(2)谎报年龄仍在承保年龄范围内被保险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使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低于应付保险费的,保险人(无权要求终止合同)有权纠正并要求被保险人支付保险费,或按实际保险费与应付保险费的比例支付保险费;但是,如果被保险人支付的保险费超过应付的保险费,保险人应将多项保险费退还给被保险人。【相关练习】【单选题】张的健康状况不符合保险合同约定的保险条件,足以影响保险决定,但其配偶刘在投保时故意隐瞒情况。保险合同生效后90天,张因隐瞒的疾病死亡。在本案的下列声明中,正确的是()。a.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但应退还保险费b.保险人不能解除合同,应当支付保险金c.保险人有权终止合同,不退还保险费d.保险人不可以解除合同,但可以要求投保人承担违约责任【答案】c【解析】故意隐瞒影响承保不超过30天、2年:可以解除,不赔偿保险金,不退还保险费。【单选题】当被保险人申报的被保险人年龄不真实,其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时,保险人能否解除合同的下列表述是正确的()。a.合同可以终止并退还保险费b.合同可以终止,投保人可以承担违约责任c.合同可以终止,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可以按照合同约定退还d.合同不能终止,但投保人可以根据实际年龄调整保险费【答案】c【解析】真实年龄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年龄限制,即突破承保年龄底限:不支付保险费或保险费,但退保单的现金价值。注:以上中级会计考试2021年《中级经济法》教学讲义选自黄洁迅老师(本文为东奥会计在线原创文章,仅供考生学习使用,禁止任何形式转载)...
2022-04-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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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考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是一个新的开始,相信付出会赢得回报!小编坚持为大家更新中级会计预习阶段的知识点。!损失赔偿原则及相关制度(一)损失赔偿原则损失赔偿原则是财产保险合同的独特原则。保险人的赔偿限于投保时约定的保险金额(保险人的最高赔偿限额),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标的的的实际价值,保险人不得赔偿超过保险金额的损失。具体来说:1.全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保险合同,保险标的遭受全部损失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赔偿;部分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2.不足额保险合同(低额保险)保险金额小于保险价值的,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应当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3.超额保险合同保险金额不得超过保险价值;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人应当退还相应的保险费。(2)保险人有义务支付其他合理和必要的费用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应当承担必要、合理的费用,以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的损失;保险人承担的费用金额除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外,最高不得超过保险金额。(三)重复保险分摊制度1.重复保险是什么?重复保险是指投保人与两名以上保险人签订保险合同,保险金额总额超过保险价值的保险。提示与共同保险不同,重复保险要求保险总额...
2022-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