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司法解释-云顶国际集团
时间: 2023-02-23 10:07:43 知识小顽童
第一条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下列纠纷,属于《劳动法》第二条规定的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服劳动争议 仲裁 委员会作出的裁决,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一)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在履行 劳动合同 过程中发生的纠纷;
(二)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没有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已形成 劳动关系 后发生的纠纷;
(三)劳动者退休后,与尚未参加社会保险统筹的原用人单位因追索 养老金 、医疗费、 工伤 保险待遇和其他社会保险费而发生的纠纷。